113學年度第1學期淡江大學研究生獎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方式:至學生事務資訊系統(https://www.sis.tku.edu.tw)→獎學金→點選登入(以學號、密碼登入)→校內獎學金→申請紀錄→申請,選擇獎學金獎項後輸入各項資料,點選申請儲存後再列印申請書,簽名後連同應繳證件於截止日前送繳生活輔導組B421(商管大樓B421室)。
二、申請時間:自113年 9 月 9 日(星期一)起至 9 月 20 日(星期五) 截止,逾期繳交者,不予受理。
收件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10~中午12:00、下午1:00~下午4:50,
於9月9日(一)、9月10日(二)、9月11日(三)三天延長收件時間至晚上8:50,9月21日(六)無收件。
三、繳件地點:淡水校園生活輔導組(商管大樓B421室)。台北校園及蘭陽校園學生如無法至淡水校園繳交,
請將申請資料於期限內郵寄至生活輔導組(地址:(251301)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B421,收件人:生輔組),
並於信封備註「申請校內獎學金」。
四、依本校出納組規定,獎學金發放採匯款至學生本人帳戶方式辦理,申請獎學金需先至淡江智慧收付平台登錄金融帳戶並印出匯款同意書,連同存摺封面影本送出納組(B304室)審核通過,俾便得獎後憑以撥款;之前已登錄完成者,無須再立,網址:https://finfo.ais.tku.edu.tw/PMT。
五、申請獎學金應繳交之證件須一次交齊,並可用影印本代替,如有缺件或所繳證件與規定不符者,以自動棄權論。
申請資格
1.碩、博士班:研一上或研一下修習達9學分或4門課(博士班為3門課),研二上修習達5學分或2門課 (不含畢業論文);碩士在職專班:研一上或研一下修習達6學分、研二上修習達5學分(不含畢業論文);學業成績80分以上,並符合各系所自行訂定之條件者,皆可於次學期提出申請。
2.各系所自行訂定之條件不得為協助系所務或活動之服務時數要求。
獎助金額
...
VIEW MORE